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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14

作者:创能电力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结合福建省2024年预计用电量等测算,省电力公司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7.4%,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6.1%;其他市场主体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8.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8.3%。电解铝行业企业(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4.4%。

原文如下所示: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状态:征集进行中! 征集时间:2024-09-13 至 2024-09-23

  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要求,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商福建能源监管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由于该项工作时效性较强,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3日17:30。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形式发至0591-87063864,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fgwnyc@fj.gov.cn。

  来件请注明来文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联系人:胡青,87063683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处

  附件:1.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附件1、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附件2、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以上是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的全部内容,前往官网可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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