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8
作者:创能电力
3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新型储能项目补助 的通知》。
补助标准:对宜宾市内纳入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且装机规模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按年度参与电网统一调度,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400万元。
对2024年以来在宜宾市内新建设投运且装机规模不低于100千瓦的用户侧储能项目(铅蓄项目除外),年利用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装机规模给予最高100元/千瓦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原文如下所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新型储能项目补助 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经合新产局 |发布日期: 2025-03-12 |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区)发改、经信、财政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宜宾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新型储能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须为宜宾市范围内通过项目验收且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项目。
(二)新型储能项目单位(或经项目单位同意的投资主体)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三)申报对象在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申报类别
(一)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1.补助标准
对宜宾市内纳入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且装机规模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按年度参与电网统一调度,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400万元。
2.申报材料
(1)《宜宾市新型储能项目补助申报表(2024年度)》。
(2)申报主体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备案表,竣工、并网验收材料。
(4)纳入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佐证材料。
(5)2024年参与电网统一调度协议,参与调度佐证材料。
注:材料(1)(4)提交原件;材料(2)(3)(5)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资料(加盖公章)。
(二)用户侧储能项目
1.补助标准
对2024年以来在宜宾市内新建设投运且装机规模不低于100千瓦的用户侧储能项目(铅蓄项目除外),年利用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装机规模给予最高100元/千瓦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宜宾市新型储能项目补助申报表(2024年度)》。
(2)申报主体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备案表,竣工、并网验收材料。
(4)年利用小时数佐证材料。
注:材料(1)(4)提交原件;材料(2)(3)现场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资料(加盖公章)。
三、申报流程
(一)补助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25年3月21日18:00前向新型储能项目属地县(区)发改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发改部门会同经信部门、电力部门对新型储能项目进行核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初审,于2025年4月3日18:00前将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经合新产局。
(三)市级复审。市经合新产局汇总各县(区)新型储能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市级复审。
(四)网上公示。按程序评审通过后,对符合条件拟补助的申报主体及补助金额,将在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sjhxcj.yib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助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合新产局向市财政局按程序申请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前,所有申报主体必须是存续状态。
(二)用户侧光伏配储项目在申报补助时,装机规模以储能装机规模进行测算。
五、联系方式
市经合新产局动力电池二科 0831-7865640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197号龙湾路集中办公区5号楼404室。
附件:1.宜宾市新型储能项目补助申报表(2024年度)
2.关于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情况说明(模板)
3.宜宾市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统计表
(2024年度)
4.XX县(区)新型储能项目汇总表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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